近日,消費者蔡女士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反映,其在某手機維修店更換手機屏幕后僅三天,屏幕便出現一條綠線。商家以“人為造成”為由拒絕提供售后服務。蔡女士認為此說法不合理,遂進行投訴,要求商家履行維修責任。
寶蓋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到投訴后,立即聯系雙方核實情況并進行現場調解。商家表示,該手機為“三星折疊機型”,維修好后已由蔡女士確認,屏幕問題應是蔡女士拿回使用后,人為因素導致,若要維修則需另外付費。蔡女士則指出,自己在使用期間并未有任何不當操作,且屏幕故障發生于維修后的第三天,不應由自己承擔額外的維修費用。雙方各執己見。
工作人員先疏導雙方情緒,隨后分別與商家和蔡女士進行深入溝通。工作人員向商家闡明,根據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,商品在合理的售后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,若經營者無法提供確鑿證據證明屬消費者人為所致,應承擔相應維修責任。同時,工作人員也詳細詢問蔡女士手機使用細節,并建議若對商家說法有異議,可以通過專業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以明確責任歸屬。
經過調解,雙方達成一致,商家向蔡女士退款1400元。蔡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,表示今后維修電子產品會更加謹慎,仔細了解售后條款和保障。(記者 許玉妮 通訊員 王金國)